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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刑拘,家屬應該這樣做
1. 刑事拘留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人民檢察院在法定的緊急情況下,依法暫時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span>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七十六條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決定拘留:(1)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經實施了這兩種行為, 也包括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實施這兩種行為。
2.刑事拘留后果嚴重嗎?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只能說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潛在的刑事法律風險,尤其是在我國現行的刑事偵查制度和手段的情況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責任即被判刑的幾率非常大,公安機關采取拘留措施時一般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材料,經過拘留后的偵查活動,可能進一步轉為逮捕而繼續偵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僥幸心理,應當盡快咨詢并委托專業刑事律師介入,提供專業幫助,避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3.刑事拘留有哪些程序?
公安機關必須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拘留證》,執行拘留的人員不得少于兩人,然后由提請批準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24小時內將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羈押。
4.刑事拘留會關押在哪里?
嫌疑人歸案后,在送往看守所之前,一般會臨時羈押在公安機關的辦案區,該區域有全程的錄音錄像,以保證辦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時一般情況下偵查人員會在辦案區進行第一次訊問,嚴禁偵查人員將嫌疑人帶往辦案區以外的區域進行偵查活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作案嫌疑的嫌疑人到案后24小時內會送至看守所進行羈押,刑事拘留后法定的羈押場所為看守所。
5. 刑事拘留會告知家屬嗎?
刑事拘留或者留置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情形以外,決定拘留或留置的機關應當把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所謂有礙偵查的情形是指:被逮捕的人屬于犯罪集團案犯,或者與犯罪集團、團伙有牽連,由于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歸案,其被逮捕的消息傳出去,可能會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殺、毀滅或偽造證據等情況發生,妨礙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被逮捕人的家屬或單位的人與其犯罪有牽連,通知后可能引起轉移、隱匿、銷毀罪證。實踐中,也常常會有一些“無法通知”的情況,如被逮捕人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地址不明,或者其家屬或所在單位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24小時以內難以通知到;也有的被逮捕人無家屬,無所在單位等。)
6.為什么家屬沒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
辦案機關在執行拘留或留置后,有條件的一般采取電話通知家屬來領取告知書,沒有家屬電話的,一般會根據嫌疑人或被調查人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身份證上的地址進行掛號信郵寄,郵寄時間較慢,可能存在郵寄地址錯誤或者戶籍地無人接受,因此家屬可能沒有及時接收或者接收不到的情況。如果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屬沒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也查不到家人被關押在哪情況下,建議盡快咨詢專業刑辯律師,通過專業的刑事律師進行查詢,專業的刑事律師一般方法較多,定位較為準確,能夠準確快速地查詢到信息。
7.刑事拘留期間,家屬可以見嫌疑人嗎?
根據我國目前的相關規定,除辦案單位外,只有直系親屬委托的辯護律師可以在刑事拘留后對嫌疑人依法進行會見,親屬無法會見到嫌疑人。因此家屬獲取的信息很少,應當盡快委托專業律師依法會見,獲取信息并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
8.被刑事拘留后,家屬應該怎么做?
從實踐中看,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家屬能夠做的很少,且家屬一般不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往往著急但不知道做什么,律師提醒您,作為家屬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不要病急亂投醫,在不了解案件情況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關系,謹防被騙子或者法律“串串”騙取財物。
(2)立即向公安機關或者看守所查詢親屬的情況,盡快通過正規的律師事務所委托專業的刑事律師,專業的刑事律師會與辦案單位進行溝通,了解案件詳細信息,提出專業意見。
(3)如果家人系公職人員被留置的,雖然目前法律未授權律師可以介入監察委辦案環節,但是家屬有權利聘請律師進行有關法律咨詢、幫助進行申訴等。
9.刑事案件能否調解?
如果受害者不起訴或者撤案,嫌疑人能否出來?這涉及到刑事案件能否和解的問題,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中僅涉及民事案件的部分可以調節,也就是因為犯罪行為對受害者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失的,雙方可以就賠償方面達成調解協議,但刑事部分(量刑)是不能調解,只能是檢察院代表國家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