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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網絡謠言的法律責任以及應對方式
生活在這個網絡發達的時代,資訊傳播速度如飛,爆炸式的各類各樣的資訊只需動動指尖,一切就盡收眼底,記在心中。在享受這種獲得資訊加倍便捷的同時,我們也無法忽視其帶來的弊病——網絡謠言的傳播。
【網絡謠言為何如此普遍?】
互聯網的普及為謠言的滋生提供了新的溫床。網絡謠言大行其道有多方面原因。首先,互聯網的無邊界性、及時性使謠言傳播范圍更廣、擴散速度更快,許多消息能在幾小時內傳遍全網。
其次,網絡的低門檻、開放性使各種消息都能得以傳播,魚龍混雜,而網絡的匿名性更使得傳播者免于社會責任和法律義務的束縛。最后,相關信息源的不透明、不公開也是造成網絡謠言滋生的重要原因。權威信息發布滯后、發布機制不完善,給謠言泛濫以空間。
于是,網絡成了謠言叢生的地方。在鋪天蓋地的網絡信息中,許多人防不勝防,紛紛“中招”,甚至自身也成為網絡謠言的傳播者。
【傳播網絡謠言需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這種肆虐于網絡之間的謠言,是觸犯我國法律的。
首先,傳播網絡謠言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商業信譽的,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或者觸犯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span>
若是嚴重的造謠行為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币约啊缎谭ā返诙偎氖鶙l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span>
所以無論造謠者是出于什么目的,基于什么立場捏造事實并散布謠言,只要與法律相抵觸,做出造謠傳謠行為就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目前我國關于這方面的法律懲處力度尚不夠嚴厲與緊迫,因此許多造謠者因此有了僥幸心理,為了利益與個人私心而持續做著這令人唾棄的行為。希望我國在如今有法可依的情況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將造謠者一一收入法網之中,凈化網絡環境!
【謠言止于智者】
謠言止于智者,作為一名理智的網民,我們只要做到如下幾點,便可使虛實難分的網絡訊息止步于你:
1、 在看到任何一條網絡訊息的時候,先判斷,不輕信;
2、 對于不確定的網絡訊息,先到具有權威的發布機構確認虛實;
3、 若網絡訊息屬實,并對身邊人有幫助,予以轉發提醒;若網絡訊息虛實難以判斷,則心中自留判斷,不轉發、不傳播;若網絡訊息為虛假的,不轉發、不傳播,點擊舉報讓謠言止于你手。
凈化網絡環境,從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