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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條件
《物權法》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歸為物權規范,賦予土地承包經營權以物權性質的救濟手段,將最大限度地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那么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物權的一種,從物權法理論上來說,它排除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法理障礙。
農村居民可以承包農村的土地,在承包期限內,承包人可以轉讓土地,那么,轉讓的條件是什么呢?
轉讓的條件有:
1、轉讓方必須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農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為生活來源的時候,才允許其轉讓。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隨意轉讓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來源。
2、須經發包方同意?!掇r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經發包方同意,而不像轉包、出租和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只需要向發包方備案即可。這是因為一方面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使得原承包關系終止,發包方與受讓方要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因此發包方必須審查轉讓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是否有非農職業或穩定收入來源;審查受讓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土地承包主體資格,是否具有承包經營能力,直接關系到承包合同的履行。
3、受讓方應當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即一是受讓方必須是農戶,二是受讓方受讓承包經營權后必須從事農業生產,不得從事非農建設。